士林警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及行人等重大違規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109年12月11日上午,在忠誠路2段25巷發生A1交通事故,係1部自小客車沿忠誠路2段南往北行駛,前車頭與行人沿忠誠路2段25巷東往西穿越道路發生碰撞而肇事,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相關肇事原因刻正調查中。

士林分局除平時已加強對民眾交通安全宣導,109年11月份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大執法取締路口違規2865件,並於忠誠路2段25巷週邊取締各項交通違規178件。另銀髮族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共計133場,參加宣導人數達千人。士林分局將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及轄內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為期一個月的大執法,有效維護行人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士林分局呼籲駕駛朋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人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規定,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可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另開車、騎乘機車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設有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是保障彼此安全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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