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費者網購芋泥球驚見有蟲,基隆市衛生局前往該店稽查

圖:基隆市衛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10/27新聞播報消費者投訴日前向基隆市業者網購芋泥球,吃到一半裡面竟然有蟲,基隆市衛生局獲悉後於10/27晚間立即派員前往該店抽驗自製芋泥球送驗衛生標準,並針對作業場所環境衛生、從業人員、設備器具、廢棄物處理、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等項目進行稽查,查核結果發現倉庫內物品放置地面、半成品或成品未區隔放置、未設私人物品放置專區、設備及器具未適當存放、….等缺失,現場開立限期改善單,限11月1日前改善完竣,另,放置地面以籃框盛裝之「生芋頭」半成品,業者亦主動銷毀。限改項目都已現場直接改善,包括重新設計流程改善, 但11月1號以後基隆市衛生局仍會再次複查。

圖:基隆市衛生局提供

業者表示芋泥球都是當日產製當日販售完畢,每天早上產製後,分別於門市販售及由黑貓宅配寄送給網路訂購之消費者, 10/26接獲民眾電話投訴網購芋泥球有蟲後,已立即檢視作業場所產製原料及全面清潔打掃及消毒,截至昨(10/27)晚間21時未再接獲其他消費者投訴。

圖:基隆市衛生局提供

因消費者未提供發現有蟲的產品,無法重複檢視確認,本局抽驗其他的同款產品,等待檢驗結果,除了追蹤檢驗結果,會持續加強稽查。

圖:基隆市衛生局提供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處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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