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警隊長親自上線 宣導守護孩童交通安全「椅」定要的

報新聞/編輯部

近日在國道發生連環車禍,造成1名嬰兒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蒐證時發現車內沒有安全座椅,懷疑因此釀成悲劇。為此,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隊長謝志鴻受邀於警察廣播電臺高雄分臺,親自於空中呼籲小型車安裝安全座椅之重要。


屏警交通警察隊隊長謝志鴻於26日親自上線警廣高雄臺,就小型車安裝安全座椅進行宣導。謝隊長表示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年齡在幼稚園畢業前的小小孩,尤其需要細心呵護;當我們帶著小小孩外出,安全永遠放在第一位。想像一下,如果不使用安全座椅,一場小小的意外就可能讓我們後悔終身。特別是嬰幼兒,他們的頸椎還很脆弱,受到一點點的撞擊,頭和頸部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傷害。謝隊長提醒爸爸媽媽,務必根據孩子的年齡和體重選擇合適的安全座椅;孩子在滿 4 歲前因為身型嬌小,都需要坐安全座椅,才能確保意外發生時被固定在位置上。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若寶貝年齡在 2 歲以下,建議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保護孩子未發育完全的頸椎。依據現行法規,不到1歲或10公斤的小寶寶,選擇嬰兒臥床或後向的座椅;1到4歲,體重10至18公斤的幼童,要用幼童的安全座椅;4到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孩子,視體型選擇學童座椅或增高墊,體型較大的孩子可以直接用安全帶。違反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蔡文峰表示,在安裝安全座椅時,家長們可以記住四個字的簡單口訣:「後、安、固、指」。「後」,就是要放在車的後座;「安」,按照說明書安裝;「固」,安好後確認它穩穩固定;「指」,繫緊安全帶,但要保留一指的空隙。更提醒,常有家長認為,只是離家 10 分鐘的車程,抱在前座更方便省事,事實上意外更常發生在人們大意的一瞬間。為了自家寶貝安全,無論行車距離多短,都要好好讓寶貝坐在安全座椅上,並確保安全座椅正確安裝,以守護孩子的乘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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