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10月11日晚間有1名男性乘客酒後搭乘捷運於文湖線大安站下車後,在月台與保全發生口角糾紛並出手攻擊保全,22時27分捷運警察隊第二分隊警員蔡志堅獲報前往處理,蔡員抵達現場時,該酒醉民眾呈現泥醉無法溝通並持續出現不理性行為及攻擊處理員警的行為,為維護其他旅客及處理員警安全,蔡員當即予以實施保護管束,過程中蔡員遭林男徒手攻擊導致右手臂及手指遭抓其傷,隨後會同轄區瑞安所支援警力合力協助壓制該名旅客,全案由轄區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以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
臺北市捷運警察隊呼籲,民眾若有飲酒,宜謹慎評估自身體力及精神狀況適量飲酒,尤其捷運系統內多設有手扶梯、階梯,常有高度落差較大之情形,為確保自身安全並避免造成其他旅客困擾或脫序行為觸法,飲宴後建議可由「親友陪同搭乘捷運」,或採「指定親友駕駛」、「酒後代為駕駛」及「代叫計程車服務」等4項作為;如看見他人酒醉需協助情形,可即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保全反映,於車廂中可按壓緊急對講機求助,捷警獲報將即趕赴現場處理,以保旅客安心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