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報失蹤少女協尋 警方意外在酒測現場找到她

 

【記者馮啟清/桃園報導】蘆竹分局大竹派出所警員鄭海宏與張政德日前凌晨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蘆竹區大福路時,見1男1女2人機車雙載,重心不穩,遂向前攔查,查駕駛為29歲蔣姓男子,大竹所員警發現其面有酒容,經詢問蔣男竟誆稱未飲酒,經警員以酒精感知器初判有酒精反應後,才又改口三小時前有喝台灣啤酒一瓶。

蔣男經吹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竟達0.44MG/L,超過0.25標準甚多警方看後座所載女子陳女甚為年輕,怕其為未成年而深夜未歸,故員警詢問陳女年籍資料,經查陳女今年剛滿18歲,但卻意外發現其己經被父親報失蹤協尋,原因是陳女稱與家人吵架,負氣離家,獨自北上至桃園工作,之後未再與家人聯繫,家人著急,才報警協尋。

經警詢問,男子表示與女友在桃園為朋友慶生狂歡,為貪圖便利,酒後騎車,才遭警方查獲,警方依規定逮捕移送桃園地檢。陳女因男友酒駕意外遭警尋獲,警方亦協助連繫陳女家屬,讓陳女向家人報平安,並依規定撤尋。

警方呼籲,家庭如避風港,與家人溝通應儘量冷靜,若溝通不良發生衝突時,言語及動作不宜過度激烈,給雙方留點空間,避免發生家暴案件,若有必要外出,應與家人保持聯繫,莫家人擔心,以免發生失蹤協尋案件。若遇家人不告而別,負氣離家出走,或輕生訊息者,除撥打110外,請至派出所報案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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