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黃鉑鈜、許世昕於112年8月上旬於18時擔服備勤勤務時,一位民眾突然至派出所焦急的向警方表示小孩身體不適,需要警方協助。
正在值勤中的黃、許2員判斷遇下班時間再行聯繫救護人員到場並送醫恐耗費過多時間,趕緊駕駛巡邏車引導愛子心切的家長前往就近的為恭醫院,經了解,原先母親帶著兒子北上至新北市鶯歌遊玩,行車途中兒子突感不適,高燒不退,意識模糊,趕緊由國道下交流道尋求附近派出所協助,經警方引導,僅花費一半時間就安全到達醫院就醫,經為恭醫院救護後,其子逐漸退燒恢復意識,醫生初步判斷疑為急性支氣管炎,所幸有警方及時的協助,才未造成意外。
竹南警分局提醒,民眾如遇疾病救護案件,仍建議撥打119緊急救護專線,除了可以第一時間給予適當的處置,也能把握黃金搶救時間,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車輛之警號,應立即避讓,以利救護、救災工作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