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 臺北市7類汙染環境行為從重處罰 亂丟垃圾包3600元起跳 最高6000元

【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今(10)日表示,民眾違規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等汙染環境行為除破壞市容景觀外,也增加清潔人員工作負擔,為維護市容環境,遏止違規汙染行為,北市自112年8月15日起針對「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拋棄菸(煙)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口香糖」及「汙(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7類汙染環境行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為2,400元至3,600元不等,最高6,000元,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市容,勿因小失大。

統計臺北市環保局就民眾汙染環境衛生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案件,111年共裁處31,782件、112年上半年已裁處17,703件。針對民眾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汙染行為,環保局雖採每日派員清潔維護、巡查取締並輔以移動式攝影機等多管齊下方式,仍時有環境衛生汙染情事發生。為此,環保局針對7大常見汙染環境行為決定採從重裁罰,違規行為之最低罰鍰金額提高2至3倍,即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2,400元至3,600元不等,期能遏止不法。

從重裁罰之類別中,環保局就「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及「拋棄菸蒂」案件提高罰鍰至3,600元,「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廚餘及巨大垃圾未依規定排出或隨意棄置及家戶垃圾投置於行人專用清潔箱之違規行為。該局指出,臺北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已逾20年,北市14公升專用垃圾袋僅5元,1張罰單裁罰金額3,600元,相當於720個14公升專用垃圾袋費用,每天倒垃圾也可以用720天,相較之下違規亂丟垃圾包,損失更大;另外,因菸蒂含有多種有毒物質,環境中難以分解且量體極小,遭違規拋棄難以清理,影響環境甚鉅,這次也提高罰鍰至3,600元。該局呼籲民眾切勿圖一時方便,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違規廣告物」不僅嚴重影響市容,環保局投入大量人力進行巡查清理,故環保局依違規行為張(件)數,訂定不同程度的從重處分罰鍰,最低罰提高至3,600元起跳;最高得處4,800元罰鍰。

「家畜便溺未清」也是常被檢舉之汙染類型,飼主如未即時清理便溺,會面臨3,000元的罰鍰。為鼓勵民眾養成隨手清除寵物便溺的習慣,環保局於部分行人專用清潔箱附掛狗便清潔袋箱供民眾使用,全市共設置230處並且每日巡檢數量,隨時補足狗便袋,供民眾取用。

針對「於路旁或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罰鍰提高至2,400元;而「亂吐檳榔渣」除了同樣從重罰鍰處分至2,400元外,還須額外接受4小時的戒檳班講習。

另外,「汙染路面或牆壁」類型的環境衛生汙染案件,因清理不易,常需動員大量人力機具,且可能影響用路人的安全,且影響市容觀瞻甚鉅,故環保局依汙染行為、面積長度不同,訂定不同程度的從重處分罰鍰,最低罰提高至2,400元起跳;最高得處6,0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該局已訂有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鼓勵民眾參與檢舉違規行為,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系統網站,敘明違規事實並檢附具體證據資料,經查證屬實告發處分後,將依實收罰鍰金額30%至90%發給檢舉獎勵金,檢舉人同一年度檢舉案件核發之累計獎金,最高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鼓勵民眾協助糾舉汙染行為人,共同維護市容環境。

環保局強調,美好市容有賴大家共同維護,該局除持續派員維護環境整潔、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行為外,也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體諒清潔人員辛苦與風險,一起營造乾淨優質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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