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遭傾倒廢棄物 大湖警蒐證埋伏查獲犯嫌移送偵辦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警方於本(7)月13日接獲民眾報案,稱苗栗大湖鄉大湖段428-0、428-1及 466-9地旁河川國有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警方獲報即前往現場蒐證、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並通知河川局、環保局、林務局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

苗栗大湖地區近年發現有部分山區及河川地,遭不法業者傾倒、回填廢棄物情形,對環境造成危害。大湖警方日前會同環保局、河川局、林務局前往該址會勘,由相關單位認定該處廢棄物為未經分類之營建廢棄物,且該地係屬河川局所有並開立稽查紀錄。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方不敢大意,經過縝密分析、彙集相關犯罪事證及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發現范姓駕駛及胡姓男子涉嫌重大,隨即展開追查。日前已通知胡姓男子到案說明調查,確認與范姓駕駛有承攬契約關係,後續警方掌握相關作案車輛及證據後,持續積極佈線埋伏犯嫌可能出沒時段,遂於23日10時許發現范姓駕駛,駕駛鐵牛拼裝車及挖土機正在傾倒廢棄物,警方見狀立即上前攔截,經查證范姓駕駛,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非法清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警方當場將范男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竊占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罰沒入拼裝車輛,後續將擴大清查是否有其他違法傾倒行為。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大湖警方表示,除了持續強化檢警環之間的合作,針對易傾倒廢棄物的熱時、熱區不定時巡邏取締,對於危害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案件,絕對會依法究辦。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與不肖業者協議偷倒廢棄物,不只是危害環境,也會犯法,若是發現有人疑似偷倒廢棄物,請立即向警方或環保局報案,共同維護山林間的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