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成功打破一宗拘禁人頭帳戶案,該案起因於警方接獲情報,揭露了一個涉及詐騙集團的活動。該集團以每個人頭帳戶售價10至15萬元在網路上進行招募,宣稱這些帳戶可以用於詐騙洗錢行為。一旦受害人聯繫該集團並面交款項,便會被控制並強制登入網路銀行進行轉帳操作。然後,這些帳戶會交給詐騙集團的成員進行詐騙行為,受騙金額從5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為了避免金融機構的監測,犯罪分子會利用網路銀行進行多次轉帳。一旦贓款成功提領,人頭帳戶才會被釋放。詐騙集團利用這種方式防止人頭之間的內訌,並逃避警方的追查。
在調查期間,警方發現有一位人頭因不願意綁定約定帳戶而遭到詐騙集團成員的毆打和虐待,然後以4萬元的價格被轉售給另一個被緝獲的犯罪集團控制。幸運的是,在警方檢查旅館時,受害人成功逃脫,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
為了逮捕涉案成員並收集證據,專案小組在2023年6月14日同時展開了6起拘提和搜查行動,共抓獲楊姓主嫌和其他7名共犯。在搜查中,警方查獲了涉及詐騙犯罪的手機和電腦硬碟等證物。涉案人員將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傷害、妨害自由和洗錢防制法等罪名被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進行調查和起訴。
刑事局在此呼籲,根據洗錢防制法的修正案,任何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收受他人的帳戶或帳號,也不得將自己的帳戶或帳號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面臨最長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相關疑問,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進行查證,以避免涉及詐騙和洗錢行為並承擔巨大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