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法加倍夜間噪音車罰鍰 維護民眾生活安寧

【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為了擴大維護夜間安寧環境,環保署近日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對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內的汽機車噪音違法行為,罰鍰將加倍處罰。首次違反將罰款由3,000元加重至6,000元,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萬元。同時,對於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檢測結果,也將直接處以最高罰款金額3,600元。

魯爾區、高速公路、圖/pixabay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有超過半數的縣市政府公告,指出使用未經認證的排氣管或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檢查合格的排氣管屬於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的行為。違反者可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3條,處以3,000元至3萬元的罰鍰。為了在夜間和需要特別安寧的地區(包括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有效遏止車輛製造噪音,特別修法將違規罰鍰加倍。

此外,環保署建議各縣市政府在夏季高噪音車輛活躍的時期,進行跨縣市的聯合稽查行動,以打擊違法行為。尚未公告相關妨害安寧行為的縣市也應參考其他縣市的作法,盡快公告「使用未經認證之排氣管」和「任意變更經主管機關檢查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屬於妨害安寧行為,以全面有效地遏止車輛任意變更排氣管造成的噪音問題。

除了加強罰則之外,環保署也提到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拆除消音器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的規定,違反者可處以6,0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的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一年內再度違反者,還將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建議各縣市政府加強環境保護和警察部門的合作,針對高噪音車輛常出沒的時段和區域進行專案稽查。

為了有效控制改裝排氣管造成的噪音問題,環保署自108年起實施改裝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該制度要求排氣管改裝業者將其產品送驗,經檢測合格後核發合格編號並在排氣管上加印。截至目前,已核可159組認證排氣管,並公開在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車輛清冊網站上供車主查詢。環保署目前仍在進一步檢討排氣管認證制度,包括標籤設計、施工廠商管理、改裝登記和辨別清晰度等方面的改善。同時,已建議交通部要求使用中的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應使用經檢驗合格的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透過源頭管理、末端管制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等多元策略,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全面管制噪音車,維護環境安寧,保障民眾居住生活品質。環保署呼籲汽機車車主不要冒險違法,不得任意改裝車輛以免妨礙環境安寧並承擔罰款的風險。

【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