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轄內發生一起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疑似遭空氣槍擊發鋼珠彈毀損案,本案經現場勘查採證後,循線調查發現某嫌涉有重嫌,遂依法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於112年6月10日接獲民眾報案,稱渠停放於路邊停車格之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遭毀損,員警到場發現該自小客車毀損情形疑似為空氣槍所為,並於現場周遭發現一顆鋼珠彈,不排除為涉案鋼珠,惟該自小客車頭面向圍牆,調閱案發時周遭監視器均無可疑人車經過,經聯繫鑑識小組現場勘查,運用雷射筆實施彈道重建及分析彈著點,研判係以空氣槍裝填鋼珠彈從高處射擊擋風玻璃所致,竹南分局彙整相關事證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全案詢後依毀損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竹南分局呼籲大眾,若遇是類案件,應保全現場完整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以免錯失重要證據,本案運用專業鑑識之方法進行分析研判,還原射擊軌跡,順利查緝犯罪嫌疑人,展現苗栗縣警察局員警之專業,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