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今日宣布,新北市將率先加嚴噪音管制,預計於7月18日正式實施修正公告,全面取締非認證改裝排氣管車輛及夜間施工噪音,以保障市民的生活安寧。
根據統計,新北市111年共計發生公害陳情案件3萬7184件,其中噪音陳情案件佔比約57%,其中以營建工程和擴音設備(如卡拉OK)的噪音為主要陳情對象。另外,根據環保署的數據顯示,新北市相關噪音車檢舉案件中,有60%是因為檢舉改裝車輛產生噪音擾民。為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新北市環保局在今年初即著手修正噪音管制區禁止行為及劃分公告規範,並將於7月18日公告實施,違反者將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的罰鍰,並可按次累罰。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本次修正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嚴格限制道路上的車輛,要求車輛使用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的排氣管;禁止所有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夜間施工作業;未持有視聽歌唱業營業登記的場所,在假日午間及全年夜間時段皆禁止提供卡拉OK伴唱服務。通過加強管制措施,旨在使市民遠離噪音干擾。
此外,新北市環保局指出,目前中央政府尚未立法源頭管制改裝車輛及修正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但新北市已率先於106年公告夜間管制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禁止該時段行駛之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的排氣管。新北市環保局聯合環保警察在夜間進行攔檢,並對違規行為進行罰款處理。截至目前,已辦理了380場次的夜間攔檢,共告發超過3萬6,000件違規案件。此外,環保局在日間也進行路邊攔檢作業,發現使用非認證排氣管的車輛,其排氣檢驗不合格比率高達30%,顯示非認證排氣管除了產生噪音外,還會對空氣品質產生影響。
今年,新北市再度修法公告,將噪音車的管制時段由夜間8小時擴大為全日24小時。未來在新北市境內,無論何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的排氣管,將會受到告發處分,以維護他人的生活安寧。
針對營建工程施工作業的規範,除了緊急危難、公共安全原因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全面禁止平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進行營建工程施作。同時,經核准施工者也必須在施工現場備妥核准文件,並採取適當的噪音防制措施,例如隔音布、消音屋、防振襯墊、隔音罩等設施,或其他具有減音功能的措施。
另外,未持有視聽歌唱業營業登記的場所,全年禁止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卡拉OK製造噪音。
新北市環保局補充說明,此次公告修正不僅加嚴特定噪音行為的管制,還考慮到新北市近年來城市的快速發展,大眾運輸系統和社區的建設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噪音。針對部分環境敏感地區,例如學校用地,已經有必要重新檢討噪音管制區的標準。因此,此次修法將學校用地的噪音管制區由第三類提升為第二類,以降低噪音對學生學習和教師授課的干擾。
此外,對於部分土地類別,例如大眾捷運系統的道路、軌道及專用路線(包括沿線車站設施)、捷運機廠用地或為促進產業發展而設置的部分產業專區等,則將其噪音管制區類別由第三類降低至第四類,以平衡新北市產業發展和環境安寧需求。
這項修正公告預計將於7月18日正式實施,違反者將根據噪音管制法第23條的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至3萬元的罰鍰,拒不改善者將可能受到逐次增加的累罰。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率先加嚴噪音管制,修正公告預計7月18日正式實施。此次修法將全面取締非認證改裝排氣管車輛及夜間施工噪音,旨在保障市民的安寧生活。這一舉措不僅針對改裝車輛的噪音問題進行了管制,還對營建工程施工作業和視聽歌唱業的噪音進行了限制。新北市環保局強調,這一修正公告是為了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減少噪音對居民的干擾。同時,修法還考慮到學校用地和特定土地類別的特殊需求,將其噪音管制標準做出了相應調整。這項舉措將有助於創造一個更寧靜、舒適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