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區無良員工垃圾亂倒,頭份警鍥而不捨逮人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於日前接獲蓬萊村潘村長報案:鄰近南庄蓬萊溪自然生態園區附近的私人土地,遭傾倒大量廢棄物,經與縣議員陳光軒、代表王玉魁、村長潘志華、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等人到場會勘後,發現現場遭棄置50餘袋黑色大塑膠袋之生活垃圾,警方隨即著手調查,經過多天調查蒐證下,確定蓬萊村一處露營區章姓員工涉有重嫌,於5月2日下午前往該露營區瞭解,警方在露營區內發現有10餘袋待清運垃圾袋,垃圾袋顏色、樣式及綁法都和本案相符,警方請其說明平日清運情形時,章嫌神情緊張,支吾其詞,經警方曉以大義下,始向警方坦承犯行。經查42歲章姓嫌犯為蓬萊村一處露營區員工,平日負責園區清潔及垃圾處理,涉嫌於去(111)年底開始,每週一次於晚上10時許趁四下無人之際以搬運車載運垃圾至棄置點丟棄。轄區南庄所員警鍥而不捨查訪下,順利查獲。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檢署偵辦。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鍾縣長上任後多次強力譴責非法棄置行為,強調苗栗好山好水,任何破壞環境的行為,都是所不容許,並指示苗栗縣警察局及環保相關單位加強取締。對於違法棄置廢棄物影響民眾身體健康、財產、環境土質及水源甚鉅,一直是警方查緝重點工作,絕不容許有不法分子任意傾倒廢棄物,破壞本縣好山好水,業者與民眾應發揮公德心,勿心存投機或僥倖進行不法行為,若有查獲廢棄物違法棄置行為,將會同環保單位嚴查依法究辦絕不寬貸。藉此呼籲鄉親,若發現疑似非法傾倒廢棄物行為者,請立即撥打110電話,警民合作為全體生活環境共同付出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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