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重載上路、安全出門平安歸,事故減半安全加倍 

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有鑒於日前曾發生1輛載運重物的大貨車,行駛經過台南市南區灣裡路211巷路段,疑似因為超載壓破箱涵,陷入路面坑洞,幸未釀成傷亡。為加強維護本轄用路人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相關主管機關至該工地大型車預計行經路線會勘外,同步結合交通警察大隊於重要聯外道路臺17線設置活動地磅站,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及曳引車等車輛重點違規,總計攔檢9輛,其中取締超載違規1件。

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六分局統計自112年1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針對大型車輛交通違規部分總計取締160件,其中取締超重42件、未依規定申請路權40件、行車紀錄器安裝不確實5件、轉彎未依規定10件、闖紅燈13件及違規停車50件,統計本轄大型車交通事故件數今(112)年與去年同期比較計減少8件降幅達50%,未來將持續不定點、不定時加強執法強度,落實大型車違規管理,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分局長許敏能呼籲用路人駕駛各型車輛於道路通行時,均應避免跟大型車輛併行,必需維持安全距離與安全間隔,避免進入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範圍,同時減少氣流側風影響;如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建議將車輛先暫停於大型車輛後方,等大型車完全轉彎完畢,確認安全後,再繼續行駛。許分局長也呼籲大型車業者及司機應自律守法,切勿心存僥倖或交通違規,並應依照核准時段、路段通行,遵守交通號誌行駛,注意內輪差及視野死角,防止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