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國產署經管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地區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環保團體認養,認養面積101餘公頃,今(19)日下午2點30分於國產署第1辦公室2樓會議室舉辦簽約儀式,全程FaceBook直播(國有財產e點靈),歡迎各界線上參與共襄盛舉。
在全球倡議自然環境保護、淨零碳排的趨勢下,國產署為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並兼顧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108年1月30日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針對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具豐富生態資源的國有邊際土地,積極推動媒合環保團體認養。110年2月17日再次檢討修正該原則,增列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供環保團體申請認養,以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兼顧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之衡平。
國產署表示,自推動上開認養機制以來,主動篩選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相關環保團體評估認養,已與8個環保團體(其中3個環保團體因時間或地點不同簽訂2份契約)簽訂認養契約有11案(土地面積達1,941公頃),分布於新竹、苗栗、嘉義、台南地區。在該署積極推動下,本次為首度北部地區簽約案件,共簽約3案,包括社團法人臺北市最美河川文化推廣協會認養臺北市北投區及新北市汐止區國有土地(24餘公頃),及社團法人台灣偏鄉生態物種保護暨復育協會認養宜蘭縣蘇澳鎮海岸土地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下稱林務局)經管保安林國有土地 (77餘公頃),更為該署首度與林務機關共同簽訂邊際土地認養契約案例,政策效益已持續擴散跨機關至全臺地區。上開案件均經國產署組成審議小組召開審查會議,由環保團體依審查意見修正認養計畫書通過後據以簽約,未來由環保團體依其認養計畫書執行整理維護環境、辦理復育生態相關事宜及協助巡查國有土地。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彰顯本項國產認養機制對於整體環境保護之助益,本次特別舉辦該署北區分署與上述2個環保團體簽約儀式,由邊際土地環保認養機制之推手國產署曾國基署長主持,並邀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代表及審議委員共同見證,期許各環保團體結合在地力量,保護當地動植物生態棲地環境及推廣民眾參與。國產署未來將持續主動篩選適宜國有土地,媒合更多環保團體申請認養,公私協力為環境生態保育付出心力,後續並訂於4月27日舉辦工作坊進行標竿學習與座談反饋精進,期達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的願景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