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埔漁港公保地還地於民 都市計畫變更完成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辦理「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審議程序的作業已經完成,後續將由縣府地政處接續辦理第二階段公辦市地重劃作業。

「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作業自109年3月公展以來,經蒐集民眾、地主意見以及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計畫畫委員會審議後,於111年11月8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由縣府自112年3月15日至4月17日舉辦再公展作業,再公展期間於3月30日下午3點在新園鄉共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舉辦說明會。說明會當天約30多位地主到場關心,經縣府說明後民眾多表示對於都市計畫變更方案無意見,期待後續重劃程序能儘速進行。

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鹽埔漁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為縣定計畫區,也是全縣第一個全案通過內政部審議的計畫區。該計畫區自民國77年劃設以來,尚有部分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開闢,本次縣府透過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長期私有公設保留地之學校、公園、兒童遊樂場等用地予以檢討,本次檢討總面積3.26公頃,涉及地主約101人。

其中,面積最大的為學校用地(國小二)約2.15公頃,位於鹽埔漁港舊聚落中心區,是自75年鹽洲國民小學中興分班停辦後,長久以來未能開闢,致無論公有或私有土地皆未能妥善使用;因此,縣府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及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並同時開闢部分公園用地、道路用地等,一方面提升都市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另一方面也可達成還地於民之目標。

因此本次通盤檢討跟過去最大的不同是,這次通盤檢討在解編舊公設的同時,也將新的公設開闢到位,讓市民不僅可以分回新的可建築用地,亦可就近享受到新的公共設施服務,擁有幸福、安居的生活環境。

城鄉發展處說,本次辦理全縣29處都市計畫區專案通盤檢討案件,目前全數案件已於111年3月報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後續皆會循此模式加速辦理,以期早日完成還地於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