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有鑑於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交通事故頻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賡續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延長至4月9日,以強力取締手段搭配柔性宣導放送,再三提醒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應確實保持「停」「讓」的良好習慣,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當遵守相關法規,不得違規穿越道路。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粉絲團搭上歡慶兒童節順風車,推出小小孩版「天若有情」之路口慢看停,以仿經典港片宣傳照為題材,將交通安全宣導巧妙融入其中,劇照相似度高達8成,勾起許多6、7年級生回憶,令人會心一笑,文末舉辦抽追夢人款電動摩托車、警車積木等活動,引起全網暴動,達到極佳宣傳效果。(https://www.facebook.com/100064603575646/posts/pfbid0vUoTe9t5zHd1xotSbaWjeC2xMBFUcM5TdAjXDEs7a34qRDw9SXViXn6whQWZPvmql/?d=n&mibextid=qC1gEa )
為建立汽機車駕駛人遇行人及於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並落實遵守,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規定,自112年3月31日起,針對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不分大小型車,一律提高為最重新臺幣3,600元罰鍰。經統計分析永春南路與嶺東路口周邊,短短16天時間,開出78件未禮讓行人罰單,高居南屯區第一,五權西路與黎明東街口49件次之;大業路與大墩路口46件再次之,透過強力執法作為,展現維護行人安全之決心。此外,為擴大宣導層面,第四分局發揮創意,結合兒童節活動,以知名港片「天若有情」劇照為題材,利用粉絲專頁宣導行人正義,獲得廣大迴響,盼藉由執行面、執法面及宣導面三項三管齊下,加強稽查精實執法,深化汽機車駕駛人行人優先通行之規範。
中市警第四分局長李建興表示,為營造本市優質行人安全空間,加強執法期間取締力度,向民眾宣導車輛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觀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之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