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3年3月20日 /美通社/ — 醖釀超過十年,全球期待已久的《公海條約》(或稱《海洋公約》)終於由聯合國宣佈通過,代表著全球海洋保護工作將邁向新的里程碑。這是各國政府就保育及可持續使用公海達成的聯合國條約 (公海意指領海以外的公開海域,而這些海域合計覆蓋幾近地球面積的一半),目標在2030年前保護全球30%的海洋,以維護和恢復海洋的生物多樣性。現在,我們急需各國政府採納和承認,並落實執行此條約。
《公海條約》標誌著人類與海洋關係的重要進展,它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影響,是將會推動各國就公海訂立新的海洋保護區,而這關鍵一步,將協助全球領導人實現於去年十二月聯合國《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提出的 30×30 全球海洋保護目標。
該條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推動環境影響評估現代化——改善與劃一各國評估、管理海洋人為活動的水平,減少參差不齊的情況。
儘管帶來了正面的影響,新條文依然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間:第一,各國同意現有負責規管人類活動(如捕魚、航海或深海採礦)的機構可以暫時繼續履行職責,且不需要遵守條約所訂定的環境影響標準。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條約新的環境影響評估要求也將有助於改革和加強對這些活動的管理。
第二,條約的條款容許簽約國在特定條件下,選擇不採納條約訂立的海洋保護區。鑑於海洋的健康每況愈下,而現有系統持續未能解決問題,這些例外情況或會成為重要的海洋管理漏洞。
對於聯合國會議的成果,大自然保護協會 (The Nature Conservancy, 簡稱 TNC)的海洋政策負責人 Andreas Hansen 表示︰
「這項新的《公海條約》標誌著重要的里程碑。海洋問題刻不容緩,各國必須現即迅速採納和承認條約,並運用條約的權力,轉化紙上的文字為行動,造福海洋。
各國亦必須承擔責任,提升現時負責管理人類海洋活動影響的機構之目標,以妥善管理在公海的人為活動,例如捕魚等。若我們任由其維持現狀,保留無效的管理系統,恐怕未能解決現今公海面對的嚴峻問題。
因此,TNC呼籲這些組織的成員國加緊行動,將《公海條約》與處理生態危機的規模及其在《巴黎協議》和《昆明-蒙特利爾生物多樣性框架》之下的國際義務保持一致。
海洋是我們的生命之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態系統之一。維持現狀等於任由破壞發酵,將導致全球面對更嚴重的氣候及生物多樣性危機。各國現在有了新的《公海條約》及其他主要聯合國政策框架,正是轉危為機的大好機會,使人類與海洋的關係邁向和諧共生。」
關於大自然保護協會 (The Nature Conservancy, 簡稱 T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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