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成功所警員傅傳輝於日前下午1時許執行值班勤務時,見兩名民眾急忙跑進派出所,其中一位年約72歲許姓婦人稱其自小客車不見了,因與友人自行尋找無果,故至派出所報案。傅員一聽便開始詳細詢問案發情形,原來許姓婦人住在南投縣,此次特地至臺中大里區塗城路的某間診所施打疫苗,並表示其先是去中興路一段的農會領錢,後因為診所前車道狹小且不易停車,所以就駕車在附近繞,尋找適當的停車位,並以步行方式前往診所;但在施打完疫苗之後,才發現找不到車子,情急之下打給當地朋友求救,朋友照著其所說的路段尋找也找不到,在不確定車輛是否真的遭竊或是其忘記停放位置的狀況下,兩人就趕緊至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比對時,發現車輛最後出現的時間、地點均與許姓婦人所述不符,位置完全相反,行經路線也不一,甚至許姓婦人堅稱停車位置到診所距離很近,只有步行一小段就到診所了,但警方看到的監視器影像卻與診所距離甚遠,故警方懷疑是否為許姓婦人在找停車位時,繞著繞著迷失了方位,也忘記停放位置。後來傅姓員警騎乘警用機車至監視器最後出現的地方沿路尋找,終於在大里區瑞城一街路邊停車格發現該車輛。許姓婦人看到警方在短時間內找到他的車子後,開心的笑稱還好只是虛驚一場,激動的向警方道謝,並表示因為自己的記憶力變差,忘記車輛停放位置,而麻煩警察協助尋獲,覺得非常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點頭致謝。警方不禁讚嘆許姓婦人的好腳力,畢竟從他停車位置到診所,大約要走30分鐘以上,而許姓婦人竟覺得很近,走一小段路而已。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若對於停車位置較不熟時,為了避免忘記停車位置,可以用手機拍下停車附近的建築物或是特殊路標,如果真的忘記停放位置,可沿著走過的足跡尋找,或就近派出所請警察協助尋找,同時呼籲大家,下車後切記確認車輛有無上鎖,防止車輛失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