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於111年9月29日下午15時30分許,一名葉姓婦人至派出所報案稱她的機車不見了,希望警方協助,警員呂冠毅、賴芊如獲報後迅速在10分鐘內尋回,婦人對警方的熱心協助表示感謝。
警員呂冠毅、賴芊如於29日下午擔服備勤,74歲的葉姓婦人匆匆忙忙走進派出所,著急地向警方說道,她28日中午騎機車前往第二市場吃午餐,將機車停於第二市場附近的西裝店騎樓,但吃完東西出來後突然想不起機車停在哪裡,問了附近幾位路人跟店家,也跑了周遭的西裝店,卻怎麼也找不著她的愛車,只好先行返家。由於隔天還是找不到,婦人擔心車輛遭竊,隔日下午親自到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能給予協助。
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車輛最後使用人正是葉姓婦人,而且最後行經路線就在第二市場附近,因此呂、賴2員研判車輛應該不是失竊,而是忘記停放處,立即分頭至第二市場周邊沿路找尋,果然不出10分鐘,警員賴芊如就在第二市場對面的店家騎樓發現了葉姓婦人的機車,結束一場虛驚。葉姓婦人看見停在店家騎樓的愛車後,心中的大石才終於放下,不斷向警方道謝「感恩啦、感恩!」,葉姓婦人對於警方如此熱心且迅速找回愛車表示非常感謝。
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所長陳年義建議,民眾外出或返家車輛停妥後,可利用手機拍攝停放位置,並連同附近門牌、路標一起記錄,倘若不慎忘記停放處,除了可撥打110專線求助,也能利用照片喚回記憶,迅速尋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