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1435)下市?造成股東權益損失應由誰來負責呢?

中福臨股會111年8月17日
圖:讀者提供

讀者投書/中福股東

中福(1435)自從經營權轉移過程沸沸揚揚落幕結束,股東投書指出中福(1435)歷經下市而言,
是針對少數股東有益嗎?,整體上損害的是廣大部分投資股東權益。

中福(1435)於今年8月17日臨時股東會上,係由高榮志和吳進成兩位獨董所代表的
少數市場派取得中福經營權,大多數的股東並未獲得進一步任何好處。

此次,中福股市停止買賣的過程,在4月22日的第1次股東臨時會上,
獨董高榮志臨時動議決議通過解任中福委任的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查核簽證服務,
所引起。又提出要委任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為簽證會計師之議案,並於年7月15日與正大終止委任契約。

複又在8月15日的董事會中,公司人員報告函詢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家會計師事務所,但得到回應均表示,「公司外部紛擾甚多,有風險控管疑慮」、「無充分時間進行接案及風險之評估作業」,皆無意願承接中福財務報告書之查核簽證服務。
導致金管會在8月18日公告中福停止買賣。

同時又沒有會計師事務所會肯願意中途承接上市公司,依照慣例,通常都是年度做切換。

其中身獨董的吳進成更是執業會計師,知之更熟悉,知道此中道理,
這也是市場脈為更進階取得經營權的佈建方式?

然而,證交所或金管會等相關政府機關應發揮監督防範的功能機制,維護大眾股東
權益避免產生損害。其中造成權益損失應由誰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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