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烏龍車輛竊案 警方兵分多路迅速找回

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陳姓老翁看診後找不到車輛,著急至苑裡分駐所報案    (圖/苗栗縣警察局 提供)
▲陳姓老翁看診後找不到車輛,著急至苑裡分駐所報案 (圖/苗栗縣警察局 提供)

111年6月18日11時20分許,家住苑裡鎮苑東里陳姓老翁(70歲、以下稱陳翁)一臉驚慌失措來到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向值班員警報案,表示他的汽車在苑裡鎮和平路與大同路口附近遭竊。經所長陳彥銘瞭解詳情後,立即展現高效率辦案精神,兵分多路、一面運用警政系統循線調閱路口監視器;另一方面,所長親自載陳翁沿線找尋,終於在20分鐘後,順利於苑裡鎮南興路一家速食店前找到該部車輛,讓這起烏龍汽車失竊案畫上完美局點。

警方於18日上午11時許接獲陳姓老翁到所報案,表示他上午開車至李綜合醫院就診,待拿完藥要開車返家時,卻發現車輛不見了,急忙趕至分駐所報案,請求協尋找車,警方受理報案後,先安撫老翁情緒,請其冷靜回想當時至醫院就診行走路線,所長聽完陳翁詳細解說,研判車輛並非被竊,可能一時記錯停車位置,立即請所內同仁分工合作,一部分人在所內調閱路口即時影像及運用警政系統研判,另所長載老翁在李綜合醫院附近沿線找尋,最終在南興路一家美式速食店前找到老翁自小客車,老翁頓時又驚又喜,連聲向警方道謝!

▲所長載老翁沿線找尋,最終在南興路上找到記錯停車位置的汽車 (圖/苗栗縣警察局 提供)
▲所長載老翁沿線找尋,最終在南興路上找到記錯停車位置的汽車 (圖/苗栗縣警察局 提供)

通霄分局呼籲,民眾在停車時,應特別留意停車地點,建議找一個醒目的標的物為基準並用手機照相,將周遭建築物的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