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根據台中警方調查去(110)年7月間查獲販毒集團案,販毒集團成員透過網路結識並加入微信暱稱「○○當鋪」之販毒集團,由另名身分不詳犯嫌負責購入及銷售毒品,林嫌等3人則負責保管、分裝與協助販賣運輸毒品;為首的林嫌本業為網路電商,透過各通路平臺販售服飾、食品及各項雜貨,為在疫情下開拓財源,於是加入販毒集團銷售毒品,其集團販售的毒品沖泡品印有「益生飲」字樣,還掛上「一兆兩千億的好菌」標語,其外包裝唯妙唯肖,與市售營養商品如出一轍,單看外表根本無從識別,在警方檢測下才發現竟是第三、四級新興毒品。
案內共計查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2小包(毛重約50公克)、毒品咖啡包240包(毛重約1,218公克)、液態毒果汁瓶8罐(毛重56公克)、及工作手機4具、毒品分裝袋、K盤等贓證物;全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後,於111年1月以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罪嫌起訴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