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場域管制調整(本週起放寬):
1. 臺鐵、高鐵:車站付費區,如能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可開放飲食。
2. 遊覽車:以核定座位數乘坐,不另限制承載上限。
3. 藝文表演展覽、體育活動賽事:
(1) 實聯制、量體溫、全程戴口罩、禁止飲食。
(2) 室內:進場人數符合場所容留人數,得不受限室內80人上限,以實際座位數入座,且不限梅花座/間隔座。
(3) 室外:人數降載50%(如實際座位數50%),得不受限室外300人上限。
(4) 如能維持排隊時之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得現場售票,不限預約制。
(5) 開演前、中場休息及散場時仍須維持室內外適當社交距離。
二、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規劃10月5日起),並依經濟部公布之相關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
1. 通則:
(1) 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全程戴口罩、人流控管、加強通風換氣。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
(2) 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滿14天,落實健康管理。
2. 電子遊戲場所及資訊休閒場所:
(1) 顧客以1人1機遊玩,機檯間須裝設隔板,或採間隔座/梅花座。禁止飲食。
(2) 場所內須裝設攝影監視設備,必要時提供錄影資料供查核。
(3) 定時執行環境及機臺清消,顧客把玩離開後立即消毒機臺。洗手間加強清消。
3. 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1) 固定座位,採梅花座或間隔座。非固定座位須維持1.5公尺以上距離。禁止飲食。
(2) 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 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加速室內空氣循環。
4. 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
(1) 除飲水外不得飲食。須全程戴口罩(包括使用麥克風時)。
(2) 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 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加速室內空氣循環。
5. 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
(1) 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或獨立包廂、屏風或隔板,同桌者使用隔板。
(2) 接觸遊具前後應執行手部衛生並戴手套。飲食須遵照餐飲相關規範。
(3) 遊具及桌面使用過應立即清消,間隔至少15分鐘始能提供下一組客人使用。
三、仍需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說明,將持續觀察國內外疫情態勢,循序漸進放寬管制措施,也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才能達到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