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自109年3月14日起,陸續接獲被害人指稱遭徐嫌為首之華興靈修中心詐騙新臺幣逾千萬元,隨即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臺灣臺北地檢署平股主任檢察官黃珮瑜指揮,積極偵辦。
經查以徐嫌為首之宗教詐欺集團以宗教理念為掩護,自民國80至90年間開始於臺北、臺中、高雄等地開設道場,廣收信徒,徐浩城自稱「道主」、「五教共主」、「主人」、「師父」等,信徒則以「僕人」自稱,鼓吹怪力亂神、唯我獨尊,吹捧自身,並要求信徒觀看電影「末日預言」,宣稱地球即將於2012年毀滅,因此需要金錢購買各式物資攜帶至靈性世界,又宣稱世界末日將至,錢財已無用處,以此為由鼓吹信徒捐獻給道主,方可一同前往靈性世界,消災解厄。
另經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發現徐浩城於靈修中心內成立「仙女班」,招收二十至三十歲單身女信徒加入,交由秘書李美華管理,並頒布「道宮宮女新生活規則」、「道主教化」、「道主開示」等文章作為「仙女班」之內部規範,嚴格控制「仙女」之生活,要求不得與家人、朋友聯繫,利用信徒對伊抱有極度敬畏之心,又受伊灌輸之因果業報、道主至高無上等觀點影響,擔心家人受到牽連而不敢抗拒,施以強制猥褻行為得逞。
專案小組於調查上述案情期間,發現徐嫌不具中醫師資格,卻長期私自開立中藥處方箋予靈修中心信徒,指示信徒依渠所開立之藥方至中藥局購買中藥配方服用,枉顧信徒服藥後身體可能產生之負面影響,顯有違反醫師法之情事。
案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後,於6月16日見時機成熟,拂曉出擊,兵分四路針對靈修中心臺北道場、徐嫌居住處所及公司實施拘提、搜索,當場查獲現金新臺幣8千萬、帳冊、藥單、太空梭模型、小尊神明、仙女班法則等贓證物;全案於109年6月16日以涉刑法詐欺、妨害性自主及醫師法等罪嫌將犯嫌徐浩城、李美華等2人先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民眾,我國憲法保障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宗教亦是提供人民心靈寄託、安定社會不可缺少之力量,但信仰宗教應謹慎選擇,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欠缺正當性及合理性之宗教,以免身體、金錢、心靈蒙受損失。若有受害民眾尚未報案,請勇於出面向警方指證,連絡電話:02-27674463。
圖說: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副大隊長許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