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餓死10犬 無良飼主法辦重罰

圖說:三峽民宅屋內堆滿雜物,垃圾滿屋、傳出臭味。〈照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三峽一名無良飼主涉嫌虐待餓死10犬,新北市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移送法辦,並呼籲民眾飼養動物應負起照護責任,造成動物重傷甚至死亡還會被判刑坐牢,不可不慎。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動保處19日夜間接獲,三峽區中正路一民宅5樓住家傳出屍臭,鄰居表示近日一直未聽聞屋內犬吠叫,擔心住戶死在屋內,經警消破門而入驚見10隻犬隻屍骸,動保處檢視犬隻已死亡多日應為餓死,現場屋內髒亂、惡臭不堪,帶回屍體及現場相關事證。

她說,通報人19日晚間向動保處表示,位於三峽區中正路5樓住家飄出陣陣屍臭惡味,且有超過1個月未見過住戶出入,該屋子原本有犬隻吠叫聲最近也未聽見,一開始以為住戶死在屋內,經警消、里長破門而入,現場如同廢墟,房客已人去樓空,發現有大量犬隻屍體,趕緊通報動保處前往。

動保處到場檢視,屋內垃圾滿間、雜物散滿整地,可見多個空飼料袋裝滿糞便,走到房間內見地上許多乾黑排泄物,並赫然發現共10隻犬分別陳屍在2房間內,犬隻瘦弱見骨,遺體已有蛆蟲啃食,部分犬隻遺體甚至已腐爛看見部分骨頭,應為飢餓致死多日。

警方表示該址由1名蒲姓民眾租屋,平時鄰居偶爾會看到他載飼料回來,先前因狗吠叫擾民被民眾檢舉。動保處逐一檢視屍體狀況及掃晶片,10隻狗皆無植入晶片,並將屍體裝袋帶回,該名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後續將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淑方呼籲民眾飼養動物應負起照護責任,動物保護法在今年5月已修正將飼主不作為或以其他方法,致動物傷害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納入虐待。動物應被妥善照顧,給予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及提供適當遮蔽等,如有違反經勸導不改善者,可依法處以罰金外,造成動物重傷甚至死亡還會被判刑坐牢,不可不慎。

圖說:動保處逐一掃瞄屍體,查無晶片。〈照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圖說:三峽清潔隊協助將屍體裝袋。〈照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圖說:現場如同廢墟,房客已人去樓空。〈照片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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