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獲前超級籃球聯賽聯盟(SBL)球員涉賭及違反運彩發行條例等案

報新聞 / 編輯部

刑事警察局偵辦超級籃球聯賽聯盟(SBL)某球隊涉嫌打假球案,經追查發現當時涉案球隊球員與彰化某球隊球員有密切聯繫,並涉嫌利用控制比分等方式操縱有關彰化某球隊於第20屆超級籃球聯賽聯盟(SBL)賽季期間之球賽,故將情資交由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續偵辦。

經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追查發現時任彰化某球隊球員施○○(32歲)及陳○○(26歲)等2人皆有向組頭邱○○下注簽賭第20屆超級籃球聯賽聯盟(SBL)賽季期間之球賽比分情事,調查發現渠等於112年3、4月間為確保能於賭盤中獲利,透過與前案涉案球隊球員關係密切之組頭邱○○居中傳遞訊息,二隊球員達成共識後各自向組頭邱○○預先押注球賽比分大小,並在比賽中利用控制進攻節奏之方式達成控制比分之結果,賽後再由組頭邱○○向球員結算並分派賭博彩金。

蒐證完備後於113年8月14日執行搜索查緝行動,在臺北市萬華區及彰化縣彰化市等地拘提施○○(32歲)及陳○○(26歲)等2人到案,並查扣前揭證物;施嫌等人於警詢後依涉嫌賭博及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局長周幼偉為有效打擊賭博歪風,要求加強查緝各類賭博犯罪,有涉及違法行為,一定溯源追根究柢,並呼籲維持乾淨運動風氣,莫讓不正風氣干擾職籃及其他運動之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