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因應新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為讓原鄉部落居民熟悉新法規定免受詐騙危害,於113年9月4日由警察局主任秘書郝心誠率宣導團與屏東縣警察之友會秘書長賴天賜合作前往轄內海拔最高行政區域-霧台鄉公所,由鄉長巴正義邀集霧臺鄉秘書李美惠及村長、社區理事長、土審會委員及調解委員等於召開所務會議場合,宣講打詐專法立法重點與近期高發詐欺案類、手法及防制技巧,將新法提高刑責、罰金、假釋門檻及受害保護關懷機制等法令規定,藉由村長等部落幹部散播至部落每一角落,深植每位居民心中,免受詐騙危害。
警察局長戴台㨗表示,本次新制定施行打詐專法,為有效遏制詐騙犯罪,已提高刑責、罰金及假釋門檻,更對受害者訂定保護關懷機制,並制定窩裡反條款,如自首或自白並協助溯源追查,有效協助追查上游詐欺犯罪核心共犯或查扣全部犯罪所得,澈底瓦解詐欺犯罪組織及查扣全數犯罪所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要勇敢站出來舉報,更不要成為詐騙幫手,輕易將個人金融帳戶、存摺及電子支付帳戶提供或出借他人使用,如發現有不明人士在ATM提款機前持多張卡片多次提領大量現金時,這就是「車手」,要趕快舉發,全民攜手防詐,共同守護每一家庭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