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檢肅非法槍械 中警一舉破獲移動改造槍械庫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偵查隊接獲非法槍械情資,指出羅姓犯嫌(男、41歲)平日擁槍自重,出入均隨身攜帶槍械,在外亦不避諱提及其本身具有改造槍枝技術,影響社會治安甚鉅,經初步過濾追查研判情資屬實,並偵查得知羅嫌真實身分亦因案遭通緝中,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偵辦。

專案小組人員經過密集跟監蒐證掌握羅嫌涉案事證,於日前見時機成熟,在彰化縣員林市攔查羅嫌所駕駛自小客車,過程中為避免其駕車衝撞,採2部偵防車前後緊密包夾方式攔停車輛,惟羅嫌見無法駕車兔脫,於遭遇員警緝捕時,竟頻頻伸手至駕駛座下方欲取出預藏槍枝頑強抵抗,幸專案小組人員機警迅速將羅嫌拉出車外逮捕到案,並於車輛駕駛座下方起獲已上膛改造手槍1枝。另外,警方還在該車內查扣槍械、改造槍枝工具與毒品等不法證物,全案共計查扣改造手槍2枝(含彈匣)、手槍子彈109顆、空包彈11顆、彈頭25顆、彈殼31顆、喇叭鉛彈1包、改造槍枝工具1批、槍枝零組件1批、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包及毒品施用器具等。

▲圖說:中警一分局經密集跟監蒐證,以包夾方式一舉破獲擁槍之羅姓犯嫌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中警一分局經密集跟監蒐證,以包夾方式一舉破獲擁槍之羅姓犯嫌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羅姓犯嫌自知因案遭通緝,平日均租用共享自小客車代步,藉以逃避警方查緝,隨車亦攜帶改造手槍及改造槍械工具。為降低員警查緝風險避免其持槍頑抗,經專案小組周延布署,選擇適當地點迅速以車輛前後包夾攔查,始順利緝獲羅嫌到案,防止其改造槍械流出市面造成重大危害,全案警詢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市警第一分局呼籲,非法製造、販賣、運輸槍砲彈藥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第一分局長鍾承志表示:「黑、金、槍、毒、詐」是當前5項治安重點工作,未來警方亦將持續督屬積極打擊各類犯罪,維護優質治安環境。

▲圖說:警方於羅嫌車內查扣大量改造槍械與改造槍枝工具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警方於羅嫌車內查扣大量改造槍械與改造槍枝工具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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