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6月10日13時許,大雅警分局潭北派出所警員張維哲於執行勤務時接獲一名林姓男子(64年次)至所報案,稱在路上看到一個遺失錢包,深怕失主心急如焚,於是送來派出所請警方幫忙。
警方了解情況後,打開錢包查看,發現錢包內只有新台幣600元以及一個祖母綠的戒指,惟無法得知失主身分,遂調閱路口監視器,得知遺失人大概的行車路線後,立刻前往附近挨家挨戶詢問店家,最後在潭子區皇杰大藥局(潭子區潭興路二段429號)得知近期錢包失主有到店消費,於是透過店員幫忙查詢消費紀錄,才終於得知失主身分,後續通知失主至所領回錢包。71歲宋姓女失主接到電話後,才知道自己的錢包掉了,並表示皮包內的戒指是家人生日時贈送的,具有極大的紀念價值,6月6日外出拜拜時,疑似返家時不慎掉在路上,多虧警方積極調閱監視器,才能找到不翼而飛的錢包,十分感謝警方暖心服務。
潭北派出所所長洪裕憲表示,民眾騎乘或搭乘交通工具時,應隨時留意自己身邊貴重物品,盡量保持在視線範圍,下車時應再次檢查貴重物品是否攜帶,避免物品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