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以往歹徒假冒檢警機關佯稱被害人涉及洗錢等觸犯相關刑責,必須監管帳戶以證明清白,並營造詐騙情境使其產生恐慌進而交付存摺、提款卡或匯款。另刑事局165專線統計近兩年是類手法有增加趨勢,且財損總金額均逾新臺幣1億元以上,次分析最多被害年齡區間為66到68歲,較以往平均65歲上升,顯示高齡族群一直為歹徒下手目標,且每年農曆年前1至2個月為最高峰。
近期發現歹徒假冒檢察官向北部一名邱姓民眾表示涉及詐欺犯罪,需以房屋抵押辦貸款,將款項匯到指定帳戶,以證清白等語。林姓民眾依指示將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的公寓設定抵押辦貸款後,歹徒食髓知味再增加洗錢罪名,致林民抵押第2間房屋辦貸款,最後要求將款項以網路銀行方式並約定匯款帳戶進行大額轉帳,藉以規避現行非約定轉帳限額,惟事後被害民眾因本金與利息無力償還,致房產慘遭查封。另一名南部地區蔡姓民眾接獲假冒偵查隊長來電告知,稱其身分遭冒用領取保險金,該款項已遭購買黃金,為證明清白,需以黃金預供擔保等語,故吳民購買5次黃金,達3公斤,並依指示於巷口或橋下面交。直至家人接獲銀行來電關心時,其經詢問之下,整件過程才曝光。
是類詐騙手法,均利用民眾對於法律程序不甚熟悉,並以偵查不公開、涉及洗錢、詐領保費為由致其受騙上當。刑事警察局呼籲,一般民眾非屬偵查不公開原則主體,另建議家人間應互相關心與提醒,更勿任意聽從指示至銀行辦理約定帳戶服務,避免損害擴大,如有疑問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