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自去年10月30日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笑氣納管,即與警察局合作加強聯合稽查,共破獲19件非法吸食販賣笑氣違規案件,總計33人遭逮並沒入鋼瓶55支,皆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警察局土城分局於去年12月2日在土城區金城路上某汽車旅館,查獲4位年輕人持有笑氣鋼瓶及大量氣球,正準備開派對吸食笑氣助興。土城分局帶回偵辦後發現,4位年輕人皆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青少年,其中一位更只有16歲,即由環保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也是全國第一張青少年違法使用笑氣的罰單。
他說,對於未持有核可文件擅自運作笑氣者,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可裁處新臺幣3到30萬元罰鍰,並沒入笑氣鋼瓶。經分析查獲之違法案件樣態,未成年違規者佔比高達三成,其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如微信、Line)以一支1,500元到6,000元不等價格,向不肖業者以外送方式下訂笑氣鋼瓶後,帶回旅館、車上或自宅吸食笑氣。
程大維強調,切勿因為一時的好奇或貪圖享樂而吸食笑氣。笑氣雖未被列管為毒品,但對健康有害,吸食笑氣可能會導致呼吸困難、胸悶、心臟缺血、嗜睡、視覺系統及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症狀,嚴重也可能造成死亡;而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身體發育尚未完全成熟,吸食笑氣恐併發脊髓神經受損退化,造成嚴重危害。
圖說: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氣體公司加強稽查。〈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政府與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等部門展開笑氣聯合輔導查核。〈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合作加強聯合稽查,共破獲十九件非法吸食販賣笑氣違規案件,總計三十三人遭逮並沒入鋼瓶五十五支。〈照片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