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不敢面對警方二度謊報身分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民權派出所員警廖聖瑋、林佑濱於112年12月4日1時許,巡邏行經轄內自助洗衣店時,見一名黑衣男子正在洗衣,因日前獲報洗衣店店內有民眾衣物遭竊,廖、林2員見男子形跡鬼祟遂趨前盤查該男子,不料該男子神情緊張,並二度謊報他人身分證欲躲避員警的查證,在查處員警現場的曉以大義之下,並將該男子帶往分局偵查隊捺印指紋比對身分後,確認該男子係為毒品、侵占通緝犯。

據了解,該曾姓男子 (78年次)於本(12)月4日1時許前往租屋處附近的洗衣店洗衣,因行跡可疑被眼尖的巡邏員警注意並遭盤查,曾男一開始稱未帶身分證,廖、林2員遂請曾男報出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孰不知曾男開始拼湊念出一組身分證字號,經員警查詢後發現曾男與查詢出來的人年齡差距太,且面容明顯不符,廖員見曾男配合度極低且刻意規避員警之詢問,遂大聲喝斥命其將雙手放在牆上,並立即通報支援警力到場將曾男帶返分局內查證身分,經指紋比對結果發現該男子正是彰化及臺中地檢署所發布之毒品及侵占通緝犯,曾嫌亦在事後向員警坦承,自知其有通緝身分,因不敢面對法律的制裁,遂在外租屋遲遲不敢回家,當時只是下樓洗衣服,沒想到就遭到鷹眼警鎖定,這下只好為自己的行為好好付出代價。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錯誤就應面對法律的制裁。另鼓勵民眾發現可疑份子或不法情事時,請立即向鄰近派出所報案,本分局必定嚴查速辦,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