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警員李昱融和楊閎宇因工作表現優異,具服務熱忱,更於危難時刻奮勇搶救民眾生命,榮獲內政部警政署「112年4月至6月員警好人好事楷模」獎項,於昨(27)日至警政署接受署長公開表揚。
112年4月29日警方獲報有民眾因情傷發生衝突,中市警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警員李昱融立即前往處理。經了解,張女(80年次)與潘男分手,不滿潘男另結新歡王女,前往潘男住處理論。未料,張女開門時見潘男與王女在房內,一氣之下拿取屋內水果刀插進自己的上腹部,李員立即上前,英勇將張女手上的水果刀奪下,以防其再度自殘,並通報救護人員及家屬到場。家屬非常感謝員警處變不驚,迅速奪下張女手中的水果刀,並協助救醫挽救張女生命。
另外,公益派出所警員楊閎宇,於112年6月5日獲報有民眾在天橋上欲輕生。楊員趕赴現場發現吳女(90年次)坐在天橋護欄,並以頭下腳上之姿跳下橋,楊員見狀,奮不顧身趨前接住吳女,雖然成功救下吳女寶貴性命,楊員也在攔接過程造成手腳與身體多處擦挫傷。家屬表示,非常感謝員警奮不顧身、英勇救下吳女,倘若員警沒有伸出援手,吳女恐有生命危險。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對於本次同仁能獲得署長表揚,深表肯定。期勉所屬同仁以二位獲獎員警為學習標竿,並表示警察平時除積極預防刑案發生,加強交通疏導與安全維護外,更鼓勵同仁秉持為民服務理念,民眾有困難向警察請求協助時,應秉持「同理心」協助解決困難。以行動獲得民眾支持與信賴,提升警察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