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長林卷億及警員張嘉訓日前擔服夜間巡邏勤務,巡經木柵路1段58巷口停等紅綠燈時,眼尖發現一名年約50歲之男子所騎之機車腳踏板上橫放一把西瓜刀及菜刀,遂示意其將車輛停靠路邊接受盤查,經查證發現其有多項毒品及竊盜等刑案紀錄,遂詢問其攜帶之理由,其辯稱西瓜刀及菜刀是其朋友的,只是要將物品歸還,惟再詢問其工作內容及友人聯絡方式時,便支吾其詞,顧左右而言他,遂將楊男帶返所當場查扣刀械,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移請簡易庭裁處。
文山第一分局嚴正宣示,為防止一切危害、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意圖滋事份子將依法嚴辦。此外,提醒民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款」,若遇到糾紛勿以暴力方式解決,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尋求協助,以免衍生不必要的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