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查獲今年首件選舉賭盤案件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地檢署張亞筑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移民署苗栗專勤隊,於112年9月24日先後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檢察官逕行搜索指揮書,分別至臺南市新營區、高雄市左營區執行搜索,查獲陳姓男子等六人在兩處之網路聚眾賭博犯行,其中高雄市左營區為多人共犯之賭博機房,除查獲電腦主機12台、螢幕15台、手機34支、監視器3台、網路分享器3台外,同時緊急聯繫金融機構查扣涉及洗錢之人頭帳戶餘額約新台幣(下同)36萬元。本次查獲的賭博簽注標的除一般賭場軟體、運動賽事外,尚包含我國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之投票率。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陳姓男子等五人均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刑法第268條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供給賭博場所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其中另有一名劉姓男子為法院發布通緝之被告而有逃亡之虞,皆有羈押之必要而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李姓男子則諭知限制住居;目前待法院訊問後裁定。

法務部今年頒訂之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係以「阻絕境外勢力」、「斷絕賭盤效應」、「杜絕假訊息干擾」為三項強韌策略,並針對選舉賭盤之犯罪,陸續於今年6月新增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加重刑罰、8月修訂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增列檢舉選舉賭盤之獎金為5萬元至500萬元。本署首次查獲適用上開新法之選舉賭盤案件,也在此呼籲不法份子切莫心存僥倖,勿透過暴力、金錢、賭盤、謠言妨害選舉之公平、公正、公開,民眾遇有妨害選舉案件亦可撥打0800-024099檢舉專線,共同為守護民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