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開啟車門不當 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上,停車後應依兩段式開起車門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察分局於19日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民眾於網路社群PO出一段交通事故行車紀錄影像畫面,但因後續警方未接獲相關報案,目前尚無法釐清事發經過。
經檢視影像畫面,機車駕駛行經苗栗市民族路段(民族路101巷北往南方向右轉民族路後),與民族路上停車開啟車門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現場雙方均未報案。警方目前也未接獲相關當事人的報案,後續將持續調查釐清。

圖:苗栗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可處新台幣2400元至4800元罰鍰」。另呼籲民眾駕駛車輛停車後開啟車門時,應謹守「兩段式開車門」,先看照後鏡再轉頭往後查看,再輕推車門開啟約15公分,確認後方無來車時再下車,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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