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恐嚇男兩度交保仍再犯 嫌犯已遭羈押安定民心

報新聞/編輯部

基隆日前發生酒吧老闆遭到恐嚇一事,引起警方高度重視,市府發言人余治明、第一分局偵查隊林哲旭隊長今(24)日聯袂召開「酒吧涉嫌恐嚇事件處置說明記者會」,說明陳姓犯嫌於本月連續犯下三起有紀錄的恐嚇事件,日前又發生與他人行車糾紛而再次辱罵恐嚇對方情事,目前法院已裁定羈押。

余治明說,酒吧持槍恐嚇一事,謝國樑市長十分重視,除了親自到酒吧慰問被害老闆,亦請警察局應在陳嫌交保期間,確實嚴密掌握動態,並加強注意酒吧被害老闆人身、住居所及營業處所安全。該案於8月9日由基檢裁定以3萬交保,然當日16時25分,陳嫌於IG社群軟體發文恐嚇,警方備齊事證後,再次聲請拘、搜票,於8月10日拘提到案,隔日地檢署聲押,地院裁定6萬交保。

余治明表示,犯嫌不顧法院喻令,不得再犯之告誡,於8月13日20時58分,在仁愛區忠四路13號前,與計程車司機行車糾紛,再次出言恐嚇。本市警方立即向基隆地方檢察署報告,檢察官指揮第一分局完備調查事證,近日已傳喚陳嫌到案,向基隆地方法院聲押已獲准。

第一分局偵查隊長林哲旭補充表示,考量陳嫌因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因有反覆實施之疑慮,經基隆地檢署指揮及檢察官聲押,基隆地院依刑法101條予以預防性羈押。

余治明指出,對於任何治安事件,基隆市府絕不姑息,並偕同市警局強力執法,也肯定市警局維護治安的努力,同時感謝院檢讓反覆危害民眾安全的不法份子繩之以法,共同維護基隆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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