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為改善用路環境及提醒民眾「車輛應停讓行人」路權,台南市除了啟動「百大路口安全行動」,年底前完成100處重要路口的通行環境改善之外,台南市警察局亦針對交通流量較大的路口,如學校、市場及觀光景點等處所,進行未禮讓行人之常態性執法,台南市長黃偉哲期許以教育宣導與落實執法兩者並進,喚起全體市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減少事故的發生。
黃偉哲強調人命無價,維護交通安全是大家的責任,遇有車輛未停讓行人違規就以法治手段攔查取締,維護行人用路安全;另一方面也指示相關單位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以及養成「路口慢看停」觀念。
警察局表示,台南市將警政署全國同步的「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列為常態性執法,針對各分局轄內行人交通流量較大的路口,如學校、市場及觀光景點等人潮聚集處所,適時規劃員警或義交執勤,指揮疏導。警察局統計112年5月8日至8月15日(共100天)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違規共3,110 件,相較前100日增加了2,021 件,提醒民眾車輛行經路口應謹遵「路口慢看停」守則。
警察局也特別指出,台南市111年12月1日啟用的六處「車輛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統計112年5月8日至8月15日(共100天)取締違規共178件,相較前100日取締件數減少一半,顯示此六處路口的違規行為因科技執法而有減少趨勢。因此預計今(112)年再規劃增加1處路口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養成民眾守法習慣。
此外,除了加強宣導禮讓行人之觀念,警察局亦提醒民眾,酒後駕車執法能量不會因而偏廢,統計今年1至7月取締酒後駕共有3982件,而上半年酒駕傷亡事故33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57件,減少 14.58%,「防制酒駕」榮獲六都第一 。警方持續且不定時將規劃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取締酒後駕車,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警察局呼籲,行人交通安全,你我有責,因為每位民眾都有可能是行人,從你我開始做起:開(騎)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行人穿越道路時,不闖紅燈,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不違規穿越道路。行人友善用路環境從耐心做起,多一點耐心,就能少一次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