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因應本(112)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苗栗警察分局召開期前協調會以利演習任務之順遂。
112年萬安46號演習中部地區訂於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0分實施,苗栗分局為配合辦理萬安46號演習全民防空疏散演練,特於7月14日14時30分,邀集轄區各鄉(市)公所、機關、學校、義警、民防、義交、志工、守望相助隊、台電、中油、中華電信、工廠等團體及防護團等單位,召開期前協調會。
副分局長徐文明特別感謝各單位在百忙中與會,並表示萬安演習是一年一度的重要工作,因應國際形勢之改變,爲提升全民敵情意識,結合動員、民防、醫療、反恐怖、災害防救等各種緊急事故應變機制,強化全民防空作為與整備,具體實踐全民國防的新思維,希望利用本次協調會提示任務,期使順利圓滿達成。
本次演習警報發放後,將實施驗證車停、人員就近疏散避難,一律接受警察、民防人員及志工指引,執行防空疏散避難,民眾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音響管制。
演習期間所有人員不得在街、道、巷、弄活動、逗留、觀看。依民防法第21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壞,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及同法第25條:「第21條者,得處新臺幣3至15萬元之罰鍰。」請民眾確實配合警察等相關人員之疏散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