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統計108年迄今發生性騷擾案件共48件,其中發生地點為馬路、商圈及市場等公共場所占約6成。該隊提醒民眾國慶連假前往人潮眾多之處,要隨時提高警覺、預防被害,如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見神情異樣或故意貼近身體的乘客,應立即更換座位;於人潮擁擠場所,則將包包置於胸前面對人群,與他人保持距離,避免成為「歹狼」的獵物。
如不幸遭遇性騷擾,請記住以下四要訣:
1.務必保持冷靜。
2.勇於蒐證呼救。
3.記住加害人特徵。
4.立即向在場的人反映或報警。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對他人性騷擾者,最重可處新臺幣十萬元罰鍰;如觸犯第二十五條意圖性騷擾罪,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基隆市婦幼警察隊呼籲君子自重,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